市财政局:2014年全市财政社保资金支出达81.1亿元
2015-01-22 09:52
来源:中国九江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2014年,全市财政社保资金支出81.1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22.69%,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1.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6.7亿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改善大民生”的工作目标,我市财政积极落实各项社保公共政策,千方百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项目的落实。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2014年中央、省共下达我市各项社保补助资金48.09亿元,同比增加5.1亿元,增长11.86 %。同时,积极落实市本级配套资金,2014年全年市本级下达社保资金1.38亿元,同比增加1.33亿元,增长4%,为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财政补助标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014年,全市各项财政社保补助标准较2013年有了10-50 %的增长。在社会保险方面主要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未参保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退休职工、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生活补助标准、养老基金补助标准均从每人每月305元提高到335元。在社会救助方面主要有:城乡低保分别由每人每月400元、200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22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2940元、2640元提高到3300元、312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分别分为生活自理人员提高到700元、半自理人员提高到900元、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提高到12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300元,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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