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内屡屡盗窃他人财物,多次被判入狱,出狱后仍然不思悔改。近日,浔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雪华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39岁的朱某2005年至2013年曾因犯盗窃罪先后4次被法院判刑。今年3月28日,吃完晚饭后的朱雪华经过九江市开发区二马路路口附近,趁失主张玉建不备,将其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盗走,将车推至三马路欢乐谷幼儿园一巷子内,试图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摩托车启动驶离,被随后赶到的张玉建发现并控制。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438元。当办案民警询问朱雪华为何要偷摩托车时,朱雪华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偷,可能是喝了点酒的原故。 据了解,朱雪华自2000年在福建打工丢失身份证没有补办后,就一直没有户籍信息,随后在外打工、犯案一直都是使用自己亲生哥哥朱胜华的姓名,其中两次判刑还是以朱胜华的名字进行宣判。 经公安机关调取朱某的犯罪前科材料,发现朱某2005年因盗窃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8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1被判拘役3个月,2012年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潘梦清、周培、滕滕) |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