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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庄被列为“两违”建筑 已被责令停建

2014-07-09 17:30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九江市庐山区赛阳镇凤凰村一养殖场易主后改建凤凰山庄,引发当地群众质疑和不满。6月18日,本栏目就此刊发报道《东林寺下养鸡场变豪华凤凰山庄》。令人不解的是,此后半个月当中,记者先后数次联系庐山区规划、城建、赛阳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希望了解该山庄的规划、用地、建设等是否办有合法审批手续,均未能得到明确答复。赛阳镇政府回复函竟称该山庄餐饮场所为临时建筑,3栋独立建筑(即仿古别墅)则为基地办公用房。庐山区工商局虽告知该山庄以“凤凰酒店”名义已依法获得营业执照,但面对记者采访,他们却拒绝透露登记信息。
 
    庐山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难产”,加重了外界对凤凰山庄擅自改变农用土地性质、违规经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猜疑。7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当地调查采访。
 
    施工未停,赛阳镇称仿古别墅为办公用房
 
    7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凤凰山庄“品味源”仿古长廊酒店,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别墅装修一直正常进行,因当天下雨才暂时搁置。
 
    记者分别走进3栋仿古别墅,发现2栋一楼室内的仿古木窗、木门等设施均已装扮得有模有样,水泥地面上堆着涂料等装修建材;另一栋别墅装修已基本完工,一楼错落有致的花岗岩地面、仿古照明灯、雕花木窗木门、餐桌椅、餐柜,俨然一处气派的住所或隐蔽的私人会所,全然没有一丝办公房气息。
 
    6月18日报道见报后,赛阳镇政府曾给本栏目发来回复函,称该地块“于1998年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所经营范畴为家畜家禽、水产养殖、销售加工、茶叶种植,并于当年在该地上建设了围墙、厂房、员工住宿用房、化粪池等设施,之后因105国道改扩建需要,当年建筑物被征收,允许就近拆建还建,建成现有围墙及钢棚结构临时建筑,3栋独立建筑(记者注:仿古别墅)则为基地办公用房”等内容。
 
    “临时建筑”和“办公用房”之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为何不予以如实说明?该山庄是否明显改变“农用”土地使用性质而违规从事餐饮及旅游接待等经营活动,赛阳镇党委书记朱小倩未作进一步解释,并表示该山庄问题源头出在土地使用性质方面。
 
    3年前就被列入“两违”建筑物,赛阳镇“说情”
 
    面对记者采访,庐山区规划局局长丁小林明确表示,凤凰山庄地面建筑物均未经过任何规划报批手续,系违章建筑。在2011年九江市开展的“两违”整治大行动中,该山庄就被列为整治对象,规划局曾要求赛阳镇依法予以拆除。但该镇以该地块“持有土地证、此前就建有办公用房等设施、之后因国道拓宽而允许存在拆建还建房”等理由,分别向庐山区政府、九江市政府打报告,申请不予拆除,且协助投资商完善或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但直至当前,规划部门并未收到赛阳镇及投资商提交的任何申报材料。
 
    丁小林说,就该山庄目前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就两个,一是依法拆除,二是投资商在完成“国有建筑用地”变更手续后,规划部门允许其补办规划手续,补交出让金,同时还得接受规划部门的处罚。就该山庄3年来“一意孤行”违建行为,规划部门为何不跟进依法作出查处呢?丁小林未能正面作答。
 
    据了解,凤凰村商业建设用地当前行情大概为30至50万元一亩,而当年张某仅以8000元/亩价格圈得近15亩地,如参照该行情,该山庄补办规划报批等手续,须额外补交数百万元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国土部门作出“收回改变用途的土地及违建物”处理
 
    7月4日,庐山区国土分局回复记者,认定该山庄“3栋三层砖混结构房屋”,系“未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新建”的建筑。就该别墅仍在装修等现象,7月2日该部门再次作出停工、停业处理,并向山庄法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其交还改变用途的土地4.608亩;没收地上未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改变原用途新建的建筑物;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合计罚款4.6万余元。下一步该局将会同规划、城建及赛阳镇政府等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短评
 
    紧邻庐山名胜风景区的赛阳镇凤凰村,吸引民间资本兴建与庐山及九江历史文化风格相匹配的“凤凰山庄”,从事餐饮酒店及休闲旅游接待,在某种程度上能完善庐山旅游设施建设,同时对当地农民增收也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这一切都应在依法行事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再好的项目都是违法的,必将受到依法查处。
 
    凤凰山庄频频招来质疑和不满,正是因为其未履行任何规划报批手续,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超出限定的“农用”范畴而公然违建及违规经营。3年前该项目就已被列入九江市的“两违”整治对象,庐山区规划局等部门曾明确要求依法予以拆除,因赛阳镇政府“说情”,并承诺协助商家完善、补办相关手续而“幸免”拆除。然而,3年来该项目并未依法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政府部门眼皮底下堂而皇之继续违建。在媒体介入调查并公开报道之后,相关职能部门又以“调查取证”为由迟迟不作正面回应……个中原委,真让人难以揣摩。
 
    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联合执法有名无实等问题,已为广大群众诟病。“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纵容、袒护违法行为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强化执法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追责。(童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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