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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公职人员办“升学宴”只请亲属

2014-07-09 12:41 来源:浔阳晚报
    “升学宴”如何操办才算合理合规?市纪委相关人员作出解释:
 
    公职人员办“升学宴”只请亲属
 
    教职工不得接受学生的宴请和礼品
 
    近日,市纪委出台“六个严禁”,规范管理“升学宴”“谢师宴”等。通知明确了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那么何谓“违规”操办,怎样才算合理合规操办?7月7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解读。
 
    “我们这次下发通知的对象范围扩大了,以往都是针对领导干部,现在包括所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也不是说不能办‘升学宴’,而是不能违规操办,在家里邀请几个亲戚一起庆祝还是可以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宴请对象只能是亲属和没有利益关联的同学和朋友,不能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
 
    举个例子,张三是某单位领导,其子女近期考上了大学或者要结婚等喜事。张三不能邀请单位下属职工。下属职工不管有没有被邀请,也不能“潜规则”地主动参加宴席。因为他们属于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范畴。对此,市纪委工作人员解释,除操办者外,违规参加者也是对照操办者一样的处分。
 
    “对于‘升学宴’具体能办多少桌没有具体规定,但不主张大操大办,要例行节约,也不主张到高档场所操办,不要违反中央的‘八项规定’。”据介绍,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确需举办子女升学酬谢活动的(包含红白喜事),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重申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的通知》(九纪字[2013]46号)要求,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党委(党组)书面报告,并报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也就是说,县级领导干部,除了要向本人单位的党委(党组)申报外,还要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备。普通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向单位申报,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操办。此外,所有教职工一律不能参加学生的升学宴请,严禁接受考生的礼品、礼金。
 
    对于违规操办者,或者借机敛财者,将按照《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市纪委将加大监督力度,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8211614、8211615、0792-12388。电子邮箱:sjwlzs.0792@163.com。(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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