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工人见习期间没工资?
2014-07-04 09:44
来源:浔阳晚报
工人见习期间没工资?
市劳动就业监察局:有明确劳动关系的,应当付工钱
6月27日,市民黄先生来电称,他在庐山区一家水暖专卖店见习工作了5天,当询问是否有工钱时,老板说见习期间没有,这让他很不解。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朋友关系在庐山区一家国际品牌的水暖专卖店找了一份工作,但刚上班的头5天老板都让他熟悉业务,说有一些业务他不清楚,等熟悉后会承包一块业务给他做。他说,自己是个老水电工,老板要其熟悉的业务他都会,但因是熟人介绍,所以开始也就没有与老板讨论待遇问题,等到5日后他向老板咨询这些事,老板告诉他见习期间没有工钱。
对此,市劳动就业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这要看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是有明确劳动关系的,比如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协议见习期间待遇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般来说应该支付工钱;如果只是口头约定,而双方各有说法的,则建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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