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1日,全市统计调查确认属“营改增”的纳税人1445户,其中交通运输业有475户,部分现代服务业有970户;成功签约银税协议并办理网上申报的有220户;完成43套、151户货运税控系统纳税人和27户现代服务业税控系统纳税人的设备发行、系统安装和发票发售工作。自8月1日零时起,全市“营改增”各项业务系统正式开启,首张网络发票于凌晨0:01顺利开具;首张货运税控、防伪税控发票于0:05开出;首张货运代开票于7:30成功开具。“营改增”三类发票的圆满开出,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开始顺利实施。 据介绍,“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重头戏,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此次税制改革不会增加纳税人额外负担。实施“营改增”后,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将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增值税税率17%,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6%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文 周瑞 段帅豪 浔阳晚报记者 包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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