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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2014-12-19 23:40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记者获悉,日前,发改委等6个部门起草的《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印发实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意见》明确,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社会事业领域,依法平等向社会资本开放,重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社会事业领域。进入时,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方式参与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运营,优先考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民政部门按照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退出时,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经清产核资后,剩余资产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可根据举办者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剩余资产依法进行清算处理。
 
    《意见》提出了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融合的模式:允许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依法以设施设备等作价与社会资本以股份制形式发展社会事业,允许股份制社会事业机构员工持股;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组建由财政性资金发起、社会资本参与的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基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等,均可向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购买,非基本公共服务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允许将安排给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社会事业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在不违反资金使用范围的前提下,转化为购买服务的资金。
 
    此外,根据《意见》,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在职称评审、资格认定、技能鉴定、评优表彰、国际交流、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享受同等待遇。招用就业人员符合规定的,与政府举办的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水、用电、用气与政府举办的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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