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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机公告

2021-11-09 09:03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九江市将统一切换国家(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具体公告如下:


   停机切换时间   

自2021年11月10日18时起,停止使用现有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恢复上线时间   

 2021年11月20日8时起,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恢复办理各项医保业务。如新医保平台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在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影响业务范围   

(一)门诊就诊及购药业务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需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刷卡结算或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建议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提前适当备药,保障停机期间用药需求。

(二)本地住院结算业务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前出院的,需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出院结算或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出院的,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

 停机前已在院病人且在停机期间连续住院的,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不重复计算起付线。

(三)异地就医业务

 已刷卡入院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前出院的,需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出院的,按正常流程出院结算。停机期间,参保人员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入院的,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四)其他待遇业务

 因停机原因导致医保待遇享受受影响的(如门诊慢性特殊病申报、特药申报、转诊转院申报无法及时受理等),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停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办理追溯认定并按规定报销。

(五)公共服务业务

 停机期间,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新平台上线后补录方式优先办理存续业务,办理时限相应顺延。在“赣服通”平台上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无法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进行查询。

 

 

      停机期间咨询电话      

  (区号均为0792)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8586309、8121135

修水县医疗保障局:7761838

武宁县医疗保障局:27816172781615

瑞昌市医疗保障局:42260204225299

都昌县医疗保障局:5226367522372755660505235729

湖口县医疗保障局:3660556

彭泽县医疗保障局:5673009567350856731215660507

永修县医疗保障局:323520232358823235269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4331800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43910354391042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2666972

柴桑区医疗保障局:68277306814786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82255608139826

濂溪区医疗保障局:825002881529298125199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85560718361804

八里湖新区医疗和社会保障中心:390623539068013906318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特此公告。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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