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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 卫监行动

2017-08-18 16:10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炎炎夏日,随着持续高温天气,各游泳场所也迎来了游泳旺季,九江市游泳场所已全部开放。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提高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防范介水传染病传播,消除游泳场所内的各种卫生安全隐患,为广大游泳者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近期九江市各级卫生部门采取“双随机”形式对全市39家经营性游泳场所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一方面对各游泳场所的日常卫生管理、卫生档案、从业人员健康证、水质净化消毒、卫生信息公示和水质自检以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由各级疾病控制中心,按照《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对游泳池水质情况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显示全市39家游泳场所水质检测合格28家,责令限期整改单位11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游泳池水余氯、尿素、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及浸脚池水余氯。
 
  在检查中发现有些游泳场所新入职人员未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有些游泳场所未设置强制淋浴设施或未正常开启使用,强制通过式浸脚池未加水加药,加入消毒剂剂量或浓度掌握不够准确,设备设施形同虚设的情况。针对现场检查这些问题,各级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九江市各级卫生部门将在夏季游泳高峰季节,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硬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保障游泳场所水质卫生。
 
  为此,卫生监督员提醒广大市民,游泳场所人员流动性非常大,容易传播红眼病、肠道传染病、皮肤病等传染病。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游泳场馆游泳,尽量避开游泳高峰期,游泳者应自觉做好健康承诺,在患有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时避免入池游泳,以免污染水质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游泳者入泳池前自觉进行全身冲淋消毒(去除汗液)和浸脚消毒(脚部消毒),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在池内小便,维护公众健康,避免身上汗液、细菌等污染水质。
 
  游泳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游泳时应注意安全,严防溺水事故,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二是游泳场所是否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三是游泳场馆是否有禁浴标示和池水检测公示牌,是否有强制性淋浴和浸脚池;四是游泳场馆池水是否消毒,水质是否清澈透明、是否有悬浮及沉淀物。(王玉国、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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