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杂店不得再销售保健食品
2017-06-14 10:36
来源:江南都市报
我省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资质和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套用冒用批准文号、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等违法情形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汪清林报道:6月13日,全媒体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经营资质和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市场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等违法情形。
我省还规定,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经营者不得经营保健食品。省食药监部门将通过下发告知书、通告等形式,要求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不得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在对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核发或发放登记证、备案卡时,应明确告知其不得经营保健食品,以及违法的法律后果。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追踪源头,查明产品去向,对于利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以保健食品集散地、批发企业、专卖店、药店、食品超市专柜、城乡接合部为检查重点,彻底摸清我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底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全面深入排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信息真实规范。
●检查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划定了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保健食品。
●检查是否设立了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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